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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9月9日    Thursd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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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海关关于启动实施《报关员记分培训考核实施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    作者:张家港电子口岸

南京海关关于启动实施《报关员记分培训考核实施办法》的通知


关区各海关:


根据总署第119号令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报关员记分管理办法》要求,南京海关自200741开始实施报关员电子记分管理。为保证电子记分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南京海关决定委托江苏报关协会,在南京海关企业管理处的指导下负责对电子记分达到30分的报关员的培训管理工作,并为此专门研究制定了《报关员记分培训考核实施办法》。先将该办法印发实施,请关区各海关单位密切与江苏报关协会及其办事处的协作配合,确保此项制度在关区顺利施行,取得良好成效。


附件:报关员记分培训考核实施办法


                                 二零零七年三月二十一日


附件


报关员记分培训考核实施办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报关员记分管理办法》(以下简称“119号令” )的要求,南京海关决定自200741日起正式对报关员实行电子记分管理。江苏报关协会受南京海关委托,负责对记分达到30分的报关员组织进行培训和考核管理管理工作。为规范管理程序、提高培训质量,特制此项工作的实施办法。


一、     实施报关员记分培训考核工作的指导原则


依据海关总署119号令精神,江苏报关协会在南京海关企业管理处的指导下,坚持关协合作、注重实效;科学管理、规范操作;合理收费、服务为主的原则,组织实施报关员记分培训考核工作。通过培训考核,增强报关员的业务素质,为优化江苏报关市场,提高通关效率服务。


二、     岗位培训考核的内容及方式


(一)考核内容为海关法律、行政法规、报关填单制规范及相关业务知识和技能。


(二)采用在线网上培训,使用中国报关协会培训部的培训教材,凭交费证明由“江苏国门报关培训中心”向参训者告知网址和开机密码(或将交款凭证复印件交本地区办事处,当天告知网址和开机密码)。根据海关要求,海关总署稽查司编制的培训教材出版后,我们将调整使用该教材。


(三)考核时间每月28日下午2:004:00,考核地址由江苏报关协会和各办事处确定后告知参训者,尽可能使用海关现有教室。


三、办事处的培训职能和考核地点的区域划分


    江苏国门报关培训中心是江苏报关协会的培训机构,报关协会各办事处事江苏报关协会驻全省各地区的办事机构,办事处运用江苏国门报关培训中心的办学资质,按照海关划分的培训区域承担报关员记分培训考核的工作职能。


根据海关企业管理处“考核要相对集中,方便企业,规范操作,严格管理”的要求,在南京关区暂设7个考核地点。南京、镇江和常州地区的报关员由江苏报关协会培训部在南京负责考核;苏州工业园区的报关员在苏州工业园区办事处考核;无锡地区和苏州地区的报关员在苏州办事处考核;南通、张家港和江阴地区的报关员在张家港办事处考核;盐城和泰州地区的报关员在泰州办事处考核;淮安、徐州和连云港办事处考核;扬州地区的报关员在扬州办事处考核。


四、培训考核的对象及实施程序。


(一)培训考核对象是经海关记分以达30分的报关员,海关中止其报关员证效力,不再接收其办理报关手续,应当参加江苏报关协会组织的报关业务岗位考核,经岗位考核合格之后,方可重新上网。记分已达30分据不参加考核的报关员,南京海关将报关员的姓名及所在单位等情况对外公告。


(二)记分已达30分的报关员名单,由隶属海关企管人员在每月15日前报南京海关企管处(要注明报关员的联系电话),企管处将参考报关员名单通报江苏报关协会培训部,培训部接到任务名单后,通知报关协会各办事处组织考核。


(三)江苏报关协会各地区考点地址确定后,及时与隶属海关企管部门书面备案,双方商量通过快捷形式由海关及早告知参考者。


(四)每月考试试卷由江苏报关协会培训部在26日前寄达各办事处。26日没有收到试卷者及时与培训部联系。各考点严格执行试卷保密纪律,否则追究纪律责任。


(五)报关协会培训部制定考场纪律发至考点。考试时由隶属海关企管人员与保管协会人员负责监考。 考试结束后由各海关企管人员负责阅卷。


(六)每月各考点对报关员岗位考核阅卷结束后,由报关协会办事处人员及时将合格者与不合格者的成绩统计报报关协会培训部,培训部综合统计后报南京海关企管处。


(七)报关员经岗位考核合格后,由注册登记地的海关消除原记分分值。岗位考核不合格者,应当继续参加下一期培训考核。


五、培训考核的收费标准和方法


  在报关员记分培训考核实施期间严格按照江苏省物价局对江苏国门培训中心审核的收费标准执行。南京关区报关元记分培训考核时间不得少于24小时,报关员每人每次交纳培训考核费200元(会员单位优惠100元)。不参加培训的报关员也可直接参加考核,每人每次交纳考核费60元。


交费方式:1.从银行帐号上交,江苏国门报关培训中心的全称为:江苏国门报关培训中心;开户行:农行龙蟠中路支行;银行帐号为:0334810860400041172.直接到江苏报关协会交费。3.从邮局邮寄到江苏报关协会韩璐收,邮编:210001,地址南京市龙蟠中路360205室,联系电话02584422690。请将交款凭证复印件传真到江苏报关协会或交当地办事处,同时注明发票的邮寄地址、邮编和收件人,我们将发票邮寄给报关员。


费用开支:1.按总收入15%交纳企业营业税和所得税;2.给中国报关协会和江苏报关协会适当返回部分培训费;3.余下部分返还办事处,由办事处同意安排。具体操作请参照苏报协发[2006]8号文件“关于转发《江苏国门报关培训中心与各地办事处、委托办学单位联合办班实施细则》的通知”中细则第五条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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